据我司了解,截至2007年底,全国的保安服务公司就达3200多家,保安从业人员也达到600万人。保安业务也由单一的人力防范发展成为全方位的保安服务网络。“立法的滞后制约了公安机关对保安行业的监管工作,而现行法规的冲突又导致公安部门对物业保安的准入、监管和处罚缺乏依据和手段。”杨兴平代表因此提出,保安立法的核心内容应是将经营保安服务纳入行政许可项目,明确具体条件、标准和程序;改革公安机关独家办保安服务企业的规定;
随着社会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各类保安公司,保安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时常见诸报端。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准备就此提出建议或议案,尽快制定《社会保安法》,《社会保安法》的制定有助于促进保安服务行业的发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逐步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向“管保安”转变。改革原有监管体制,让保安服务公司与公安机关脱钩。
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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