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公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我国一直在探索保安行业的立法工作。终于,《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五十二条。《条例》的出台为规范和促进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依据,解决了多年来保安服务监管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条例》的出台,为整个行业带来了一派盎然的生机,使中国保安人看到了希望。时至今日,《条例》从颁布到实施已经过了五个年头,它给我国保安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变化,促进了保安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引发了我国保安行业关于未来发展的深层思考。
一、我国保安行业的相关法律规范逐步完善中。
《条例》是我国保安行业的第一部行业法规,它唤醒了保安领域的法律意识,开启了保安行业的立法模式,促使保安行业向着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行政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新格局迈进。在《条例》出台之前,对于什么是保安服务,保安服务究竟如何监管,政府、行业甚至社会各界在认识上都不完全一致。《条例》对什么是保安服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规定。在《条例》的感召和指导下,全国各地方政府纷纷结合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颁布了各类法律法规用来规范保安行业。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保安员,明确了保安员的职责、经费来源、最低配备人数和基本要求和保安员防卫装备及配备责任主体。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市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填补了扬州市保安服务监管领域的制度空白。正是因为有了《条例》的引领作用,我国保安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完善过程才真正提了速,朝着现代保安行业的方向努力。
二、引入竞争机制,盘活我国保安企业。
根据《条例》规定,社会资本可以开办保安服务公司。而此前,我国一直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能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禁止私人开办。《条例》实施后的这儿年来,整个保安服务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保安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有序放开,各种形式的保安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原有的保安企业纷纷转型升级谋求发展,力争用最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企业管理,使企业的发展由量变彻底实现质的改变。以某民营保安企业为例,凭借“管理规范,人员素质高,服务质量好,值得信赖的保安服务”创建出自己的价值洼地,拥有海外著名保安企业工作多年的专家、外籍安全顾问以及原特种兵和退役军警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长期为国际客户、社会名流提供服务的实践中,掌握了为高端服务的流程和标准,提升了与国际安保企业的竞争能力。该民营保安企业之所以能获得较好较快的发展,就在于该企业目标明确,注重品牌意识,升级高端服务品质。因此,《条例》的实施为保安企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我国保安市场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迈进,我国保安企业焕发了新的活力与生命力。
三、我国保安行业的监管日益规范。
根据《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职能正由“办保安”向“管保安”转变,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监管保安行业,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发挥政策优势,打造保安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规范管理,恰到好处监管保安企业。以大连市为例,2010年实施《条列》后,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大连市公安机关从思想上和组织上高度重视,采取各项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全面净化了保安服务市场。据统计,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换发了20100套新式保安服装,全市共有14897名保安员参加了报名考试,及格率达97%。大连市开展了保安系统信息化录入工作,目前,全市已录入保安从业单位6100家,其中,全市保安服务公司l3家、保安员11485人,自招保安员单位6150家,保安员24400人。,针对保安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十二运和达沃斯安保工作实际,在全市保安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共汁782起,其中,违法案件2起、违规案件,320起、违纪案件460起。《条例》为公安机关的监管角色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使公安机关明确自身的任务和职责,更能有效地进行行业监管。
《条例》实施五年,我国保安服务业在法制化、规范化、职业化道路上不断行进。但影响保安行业发展的凶素依然明显,我国保安服务业存在的众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条例》实施后,缺少相关配套法规,导致操作性不强。
2009年《条例》出台,一直作为全国保安服务业的纲领性法规指导着整个行业的发展。然而,这部法规对于保安行业法律体系的构建只是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在许多涉及行业管理的方面都不够具体、不够到位,需要后续的法律法规跟上,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如《条例》明确规定申请从事保安工作的基本条件是: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18周岁中国公民,就可以申请领取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被招聘的保安员要经过培训。可是,《条例》只是纲领性的对行业准入标准与从业者的培洲做了规定,内容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保安行业的知识化程度不高,整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及社会形象都不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可是,保安行业的准入标准并没有得到及时更新,保安培训程序也没有得到恰当的规范,一直处于停滞不前,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状态。
二、《条例》实施后,保安企业改制举步维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安服务业打破行政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大势所趋,,但是,改制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以某市为例,目前有13家保安服务公司,国企有8家,民办的有5家,参与保安服务经营和管理的公安民警有多人,改制后这些公安民警涉及法人代表变更、工作岗位的安置等诸多问题,实际操作十分艰难。
三、《条例》实施后,个别公安机关监管工作不到位。
个别公安机关的领导对加强保安行业管理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加强保安行业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没有将保安管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程,导致保安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保安工作没有在公安机关监管下有效开展。由于一些保安监管部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措施不力,使一些自招保安单位没有纳入公安机关保安管理之中,导致保安员监守自盗、持械伤人、群殴群斗等各类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乱着装、无证上岗等现象造成了保安服务市场秩序的混乱。
四、《条例》实施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仍然有待提高。
少数保安员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限制人身自由、侮辱和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的财物;阻碍依法行使公务;暴力处置经济纠纷。这些违法违规问题,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也严重损毁了保安行业的整体形象。
五、《条例》实施后,娱乐场所“非法保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有的非法招用的保安员素质低、管理不严、形象不佳、刁难群众;有的充当老板的打手和保镖,任意欺诈顾客,对顾客非法搜身、大打出手;有的为场所中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站岗放哨、通风报信。这些娱乐场所虽然经过几次治理,但是问题尚未根治,一些问题反反复复、时隐时现。
六、《条例》实施后,行业协会的职能和角色定位亟待改变。
在21世纪保安企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要实现保安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安协会必须转变观念,重新进行角色定位,改变原有“半官半民”的角色,接受公安机关从宏观战略角度进行的监管和规范,减少公安机关对行业的直接行政干预手段,突出行业协会的独立性地位,使保安企业能够朝规范化建设方向稳步前进。
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保安企业的惩处力度。
依据《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保安行业的立法,保证法律法规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积极开展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应考虑适时制定保安服务费指导价,将保安服务业当做一个重要的行业来支持,劳动、人事、社保、税务、公安、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对保安行业给予更多关注和政策方面的倾斜,加大对保安企业的扶持力度,督促保安从业单位逐步提高保安员劳动报酬,改善保安员的福利待遇,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国家应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单位,加大对违法保安企业的处罚力度,高度重视保安员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提高保安企业违法成本,并将处理这一问题的公众满意度结果作为对联合执法单位工作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培养不同层次的保安人才。
如上所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申领保安员证的资格条件,其中“初中以上学历”是保安员从业资格的底线,但是在实际中,保安员具备“初中学历”这个标准并不算高,根本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据《北京社会发展报告(2010-2011)》调查发现,“保安从业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落后于职工总体水平,55.10/0的保安人员只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职工总体为13.2%),53.3%的保安人员认为自己生活在社会底层(职工总体为26.2%)。”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21世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下,社会对保安员的文化素质要求不断提高,保安行业的快速发展本身丰富了保安工作的内容,使行业内增加了许多高层次高要求的工作,需要大量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如果说保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那么保安本科教育、保安硕士教育则旨在培养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的技术人才。保安教育状况直接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保安行业要有新的发展,需要大量高学历的专业人才的加入。保安服务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只有严格制定保安行业的准入制度,制定出具体的用人标准,培养不同层次的保安人才,才能实现保安行业的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安员的维权意识。
保安行业的发展需依靠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应逐渐形成全社会和公民尊重保安的氛围。首先,相关社会组织和媒体应采取各种渠道向保安员普及相关法律,如《劳动法》和《条例》等,增强保安员维权参与意识,提高保安员的法律素养。其次,借助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导向作用,让新闻媒体披露侵权行为真相和保安员受害事实,扩大社会影响力。最后,应逐步建立起能代表保安员利益的组织,如保安员工会等。
四、保安企业应依法经营和加强规范化管理。
保安企业应依法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守法经营。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保安员与其工作量、风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加班要足额发放加班费,依法为保安办理各项保险,使他们的利益得到保证,才能使保安员安心工作,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献身保安事业,在治安防范的岗位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力求让保安员享受最好的待遇。保安企业应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员工依法规范执勤的行为准则,是公司开展管理工作和执行具体工作的依据,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才能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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