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安服务业自1984年最早在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以来,一直由公安机关开办和管理。这种“公安背景”在对保安服务业最初发展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深刻影响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干预太多,管得太多,统得很死;对保安公司领导班子(都由民警组成)调配和资源,资金占用随意性都很大,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这已是近年来保安服务企业发展中的最大障碍。东莞保安公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讲究市场规则。保安服务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形象建设,要在企业的硬件条件、环境、企业管理、企业文化、队伍建设、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保安服务公司作为企业,保安工作又具有特殊性,所以在管理、沟通能力和方式方法上,在保安队伍管理 和服务细节上,都要在公安行政管理方式上实现观念转变、方式方法的转变,才能适应企业的服务精神和服务理念。
因此,保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好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特征,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真正从深层次解决制约保安企业健康发展的矛盾。保安企业要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入市场自主经营; 通过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规范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实现政府机关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职能分开,以及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分开;通过全面制定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大力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使保安企业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
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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