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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作人员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导致发生盗窃、抢劫案件应该受到怎样的处分

发表时间:2011年1月9日 浏览量:1221
东莞保安公司向全体保安员介绍,公司安保工作人员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导致发生盗窃、抢劫案件应该受到怎样的处分:
一、安保工作人员因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盗窃、抢劫案件,造成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经济损失的:
1,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2、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警告以上处分
3、给予营业网点负责人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二、安保工作人员因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盗窃、抢劫案件,造成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损失或伤亡两人的:
1、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留用察看以上处分
2、给予营业网点负责人行政撤职以上处分
3、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降级以上处分
4、给予县级联社主任记大过以上处分
三、安保工作人员因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诈骗案件,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的:
1、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开除处分
2、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撤职以上处分
3、给予县级联社主任撤职以上处分
四、因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涉枪案件,造成三人以上伤亡的:
1、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营业网点负责人行政开除处分;
2、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察看留用以上处分;
3、给予县级联社理事长撤职以上处分
五、.因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诈骗案件,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的:
1、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开除处分
2、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撤职以上处分
3、给予县级联社主任撤职以上处分
六、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而导致发生涉枪案件,造成两人伤亡的,对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主管领导,基层营业网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理如下:
1、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开除处分;
2、给予营业网点负责人行政留用察看以上处分
3、给予县级联社主管领导撤职以上处分
4、给予县级联社主任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5、给予县级联社理事长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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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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