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安服务业经过二十多年发展,目前已拥有420余万人的大型队伍。保安服务业也逐步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服务行业。行业要自律、要规范,监管要有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改变我国保安服务业一直没有“法”的问题。然而,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之后,还必须尽快、稳妥地解决其他现存的问题,才能取得“多轮驱动”的积极效应,推动保安行业大发展。
公安部门要强化市场的监管。保安监管的对象不但仅是专业保安、联防保安,还应该包括自建保安、物业保安等。特别是当前自建保安和物业保安存在着着装不规范、素质不高、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出现了“三低三高”现象,即部分物业保安的“低收费,低素质、低服务水平”,由此产生了保安服务客户单位的 “高隐患、高风险、高代价”。对此,我认为监管部门做到“三统一、四严格”:
一是统一着装。物业保安所着服装严重违背保安着装管理规定,穿着有的仿公安民警服装、有的仿老式武警制服、有的酷似香港警察,“说是保安又不像保安,说像警察又不是警察”。监管部门从清理整顿着装入手,取消乱着乱穿,依法统一保安着装,在社会公众面前.维护保安队伍良好形象。
二是统一持证上岗。物业所聘用保安员绝大部分未能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即便有部分持证保安员也是从保安公司跳槽过去的,不能全部按规定参加年检工作。 他们平时没有统一培训教材,保安专业知识得不到提高,服务技能欠缺,严重影响 社会治安防控。监管机关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所有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统一服务标准。部分打着物业旗号新成立的专门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企业,图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没有严格的队伍管理制度,内部稽查督察机制不健全,队伍处于松散状态,服务更没有一个标准。监管机关应按公安部干2006年6月1日实施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统一保安服务标准。
“四严格”包括,一要严格准入机制。监管机关从严审核,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坚决不予成立,对已成立的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要严格队员培训。监管机关严格要求保安培训学校,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军体训练等等精心监管,确保队员培训质量。
三要严格保护队员合珐权利。监管机关要加大保安企业依法为队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力度,配台劳动部门对侵害队员利益的行为人给予处罚,确保队员利益不受侵犯。
四要严格年检制度。监管机关要加大年检制庋力度,监管部门要建立保安服务质量信用年度等级考评机制,定期进行年检并对社会公布,一方面对先进企业发展起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使服务质量低下的企业及早退出保安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 提升保安服务质量。
十年前,保安公司成为公安机关 保留企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下发的<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 管理若干规定*中就明文要求,保留企 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 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等等。 可十年来执行得如何?就目前而言, 许多保安公司的法人代表没有企业的 审批权,而是掌握在机关分管领导手 中,更有甚者,企业财务合并在岔安机 关的财务,由公安机关财务部门核算 企业。这次“法”的要求更高——管办 分离,我们所有公安机关都能落实到 位吗?我想还是要回到老话“有法可 依,有法必依”上来,才能贯彻好《保 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财税等管理部门最好能针对保安服务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性,考虑适当的政策倾斜,放水养鱼,为保安行业这个刚刚完全走出温床,迎接市场竞争的“幼苗”,培土壅肥,使之茁壮成长,成为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保安服务 业有自己的正当理由:一是现有保安企业绝大部分是公安机关办的,有服务社会的良好基础;二是保安企业经 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 效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三是保安队伍 多年来参加大大小小的安保活动若干次,对安保工作突发事件处置有一整 套方法。因而,把一个队伍管理与建设非常成熟的队伍,通过摸索走上市场竞争轨道,逐步做大做强,然后再逐步调整政策,我认为这是一件一箭双雕的办法。
一是行业内部要形成自律,利用现有规模,加大队伍管理力度,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服务的保安队伍,以品牌作为激烈市场竞争的本钱。
二是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法人的发 展理念,由独霸天下的老大到竞争行列的一名选手,应更多地考虑转变观念走企业化路子、开展市场化经营。首先,从根本上解决员工待遇与保障,让所有保安队员应保尽保,从而稳定队伍,确 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其次,合同价位市场化,保安服务是企业行为,价格应由市 场决定和调节,而不能由物价部门制订。最后,保安服务品牌化,这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企业始终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是按经济规律办事,开发市场,针对市场要求,不断开发保安服务的新品, 解决持续发展的问题。
四是需要一支适应市场经济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也就是说要有一支“懂经营、 能管理、会服务”的骨干队伍,他是解决企业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
总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法”虽然有了,但还要看如何贯彻落实。只要多管齐下,解决问题,研究发展保安服务,我们的事业必然有更美好的明天。
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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