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安服务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从1984年,在广东深圳成立第一家保安公司以来的20多年时间里,至今全国保安服务企业已发展到3000多家。社会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为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保安服务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立足于稳固守护、巡逻、押运、 器材等基本业务的基础上,向技术防 范、安全检测、安全咨询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延伸,甚至开始涉及看护、护理等边远行业。
同时正逐步成熟的市场化经济模式,对这一行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市场的新要求、新形势,广东、深圳等省市相继自行出台了一些地方性保安管理条例和办法。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网 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至此我国保安立法工作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业内外围绕着这部期待已久的《条例》, 迅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热议,目前社会上已存在的三至五百万物业保安、自建保安中,具有一定条件和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可以以合法身份涉足保安领域。
针对《条例》实施后,保安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这都将给现有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层管理格局带来全新的挑战:
长期以来,保安服务队伍一直是作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一支辅助力量,至今绝大多数公司对内依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部门存在。公安机关直接开办保安服务公司“管办合一”的模式,造成公安机关管理角色的越位 和错位,对企业会造成行政垄断和政企不分的结果。公安机关过多地干预保安市场化运作,以行政管理代替市 场秩序,忽视经济和法律手段,不能正确行使监管职能,致使目前存在保安服务市场的混乱、非保安公司从业人 员违法犯罪问题突出。
《条例》的出台,促使公安机关重新定位职能,应尽快从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参与者,向凸显监管和 服务职能的管理者属性的转变。正确处理好加强监管和公司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在坚持把保安工作置于公安 机关的监管,确保对社会保安队伍控制得住、指挥得动、调动得了的基础上,强化行业准入制度、资质评定、人 员审核、权益保障和日常的监管工作。
实现政企分开,与企业彻底脱钩, 不插手,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话动和利润分配,鼓励和放手各保安企业 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域界限,积极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赋予其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企 业的独立性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能以真正的独立法人资格主体进入市场博弈。
鉴于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大量非正规保安组织及非正规保安队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条例》实 施后,应尽快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配套措施。公安机关要联合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依祛及时清理整 顿,引导并规范辖区内各保安从业单位,在同一标准下开展公平、公正、合 法的市场竞争,培育、提供、保障一个 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各行业“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正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发展的程度能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这个行业的发展程度,目前我国的保安市场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具有很强的行政干预特色,各地各级保安协会发展程度也有快有慢,极不平衡,职能定位也不明确。条例的正式实施将对现有保安行业协会提出更为明确的职能定位 要求,各级保安协会的日常工作重心 更应侧重于服务功能上。
首先,保安协会今后应成为一个 公安监管机关与保安企业之间进行联 系和沟通的平台t代表整个保安行业 利益组织与政府对话,提出合理化建 议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 应积极与劳动部门、财税部门协调相 关政策优惠,提升行业利润空间,为企业减负,增加行业吸引力。
其次,行业协会作为从业者的自律机构,制定和修正行业规范、行业标准,通过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开展信用 等级评定,来规范约束各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社会自治管理能力,以推动整个行业有序良性发展。
再次,保安协会作为整个行业的代表者,应多从业务人手,组织法律界、企业界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家 学者对成员单位进行指导,通过设立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开展保安专业技能培训、行业动态介绍、新 颖项目交流等话动。
第四,由于当前保安队员工资福利待遇低,合法权益的不到保障,导致队伍极不稳定,而且保安队员综合素 质不高,服务质量不到位,得不到社会应有的理解和尊重,事业缺乏吸引力,社会认知度较低。所以行业协会需从 全局高度出发,着眼于加快保安文化建设,改善保安队伍整体形象,提升保安的社会认知度。
保安条例的出台,将打破部门垄 断和地区封锁,将为保安服务企业的 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但作为现有的保安企业来说,要面对来自经济 全球化带来的冲击,要从容应对开放 后的保安服务业带来的激烈竞争,确 定企业的发展方向,是迫切需要解决 的问题。
首先,是企业性质的转变。现有的保安企业绝大多数都是由各级公安机关设立,近年来,虽然业内开始尝试改革原有经营模式,以成立集团公司等形式相继出现,但企业性质依然以公安机关投资为主,不能建立真正意义 上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深化,社会上纯国有性质的企业现在已越来越少,甚至出 现了在工商等部门办理业务时,找不到对应表格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份制将是今后绝大多数企业共同的组织形式。它可以使企业真正具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独立进行利润核算分配;通过优越的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股份制在国企改革中发挥的作用,已逐渐被实践证明, 这也将成为国有保安企业今后的改制方向。
其次,应加快业务范畴的外延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保安行业在20多 年中的到了长足发展,但商品经济发展,对保安服务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仅以传统的看门护院式的人防为主的服务内容,以远远无法满足 广大客户群体的需求。条例实施后,在国外保安组织携带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进入市场的同时,国内一些拥有各类其他专业技能的组织,在符合准人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申 请进入保安服务领域,并结合自身特点,来诠释各类特色保安服务概念,以满足不同客户层次的需求。开放的市 场对传统保安业务的冲击力将是十分巨大的。因此,结合各地区特点,充分将现有的人防、技防、物防及一切与社 会安全防范有关的要素结合起来统一开发的任务十分迫切。在保持传统三防服务的基础上,着力优化业务结构 和转变增长方式,向诸如安全培训、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其他领域延伸,挖 掘全新的服务项目。
再次,继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做好人力资源保障。企业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必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 队伍和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按照质量认证标准,推行服务优质化,建设正规化、管理标准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意识。造就高素质的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队员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正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企业用工成本带来的短期压力,完善劳动用工机制,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把提高基层保安队员的福利待遇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使人员进得来、留得住。
来源:中国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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